2012年1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焊接矩形碳钢管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6位委员投票一致认为,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根据该肯定性裁决结果,现行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将继续有效。
 1988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焊接矩形碳钢管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1989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0.74%。2011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3次快速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1年10月18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裁定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5.51%~4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