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业局正式下发文件,公布了全市首批70名乡镇农药监管员名单。
为进一步健全县乡基层农药管理体系,更好地开展农药管理工作,我市组织各乡镇(街道)骨干农技人员参加统一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泰安市农药监管员资格证书。乡镇农药监管员将协助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辖区农药经营和使用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密切配合上级农业部门开展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农药市场;制止违反农药管理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上级农业部门报告;协助或受上级农药管理机构委托对本辖区内的经营业户进行初查,对达不到《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四个条件”的及时上报;监督本辖区农药登记备案、使用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农业部门予以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