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中国公司被曝列入了美国司法部的受贿名单。日前,“入榜”者之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向记者澄清:“截至目前,我们尚未发现公司内部人员收受美国公司及其代理商的商业贿赂。”(《北京晨报》8月15日) 根据新闻,“今年4月8日,美国司法部网站通报了加利福尼亚州一家阀门公司CCI为获取合同向外国公司行贿的相关信息,贿赂6家中国公司的名单中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于是乎,中海油向97名员工进行了内部调查。“结果表明,中海油所有参与CCI产品采办工作的商务合同、工程技术人员及主管领导等人员全部作出了书面承诺,保证没有违反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此外,中海油与CCI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CCI母公司中国总裁向中国海油复信表示,“并无证据证明这些钱真正到了中海油员工的手中……” 且不说这种自我调查的可信度有多高,就是这个“对外沟通”也很有趣:“被曝受贿者”向“被曝行贿者”讨清白,让行贿者怎么回答? 我们当然愿意相信本国企业是清白无辜、纯洁无瑕的。既然如此,美国司法部就是对中海油进行诽谤。作为中国石油三巨头之一,中海油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它的声誉直接关系到它的市场价值,牵涉到它的对外形象。美国司法部竟然光天化日诽谤咱,岂不是欺人太甚? 中美两国都有法律,两国的法律不够用,还有国际法嘛。建议中海油拿起法律的武器,状告美国司法部。状告不了,还可以请有关部门提起外交抗议。最关键的是,有关企业有没有打一场国际官司的勇气和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