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公司简称:*ST钛白 公告编号:2011—33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7月7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一、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6日收到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佳集团”)《关于资产托管相关事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2010年12月28日,东佳集团于本公司签订了《托管协议》,约定由东佳集团对本公司整体资产实施托管经营,托管期限自2010年12月28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托管期间届满后,东佳集团有权选择续期。其后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托管实际利润、托管利润考核基数计算方法及托管费用计算方法等进行约定。上述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有效遏制了本公司经营恶化的情形,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上述协议,东佳集团就上述资产托管事项通知我公司如下:
1、东佳集团决定在上述《托管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间(2010年12月28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届满后不再选择续期。
2、上述托管期间届满后,请我公司按照《托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东佳集团公司支付托管费用。
3、上述托管期间届满前,东佳集团将继续按照《托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努力改善我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东佳集团将积极配合我公司做好相关事项在托管期间届满时的交接工作。”
二、公司目前的情况及下一步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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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的两条生产线运行正常。今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产品需求增加共同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提高。公司一季度报告预计上半年亏损1000-1500万元,根据目前的业绩情况,仍在预计的范围之内。如果公司业绩出现大幅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当初公司和东佳集团在《托管协议》第三条中约定“如东佳集团参与中核钛白的后续重组,则中核钛白无需支付托管费”。目前东佳集团要求公司支付托管费用,表明东佳集团将不再参与公司的后续重组。
公司在接到托管方的通知后,及时和公司股东进行了沟通。公司和股东方都将积极寻找新的托管方对公司实施托管,但能否寻找到新的托管方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1、因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的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了退市风险警示。
2、由于可能导致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会计师无法判断本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09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因此,会计师对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了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84.90万元,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虽然年度报告已经表明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但目前又有债权人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基于上述原因,本公司目前暂时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3、2011年4月22日,公司的债权人天水二一三机床电器厂兰州天兰机电产品经营部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同时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发出通知书。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接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法院是否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3.2.6、13.2.7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会在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发布后复牌之日起的 20个交易日后停牌(详见2011-25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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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本次重整不成功,本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因此,本公司存在因重整不成功而被宣告破产从而退市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3.1第十二款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债权人天水二一三机床电器厂兰州天兰机电产品经营部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zydsybocom/cninfoocomo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