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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启动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

   日期:2012-02-27     来源:中国畜牧街    作者:admin    浏览:905    评论:0    


  近日,省畜牧兽医局发出《关于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了中央关于该项目补助的落实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明确职责,做好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企业(场、户)的登记造册和更新工作,做好生猪规模养殖企业(场、户)的日常监管和无害化处理监管。
  《意见》指定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可采取抄录、复制、摄影或照相方式将病死猪畜禽标识号、诊疗记录、无害化处理现场等记录下来,作为附件登记。
  《意见》指出,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依据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进行汇总,认真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于没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不得纳入补贴范围;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对县级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开展飞行检查,对虚报、多报、慌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意见》强调,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流动收购、收集病死生猪行为,凡病死生猪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一经查实,依法严惩,以保证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序开展,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对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补助自2011年12月起执行,此前进行了生猪无害化处理的,有确切依据和证明的可以按月登记造册;2012年3月开始报送报表,每年6月、11月向国家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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