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2日消息:湿地是地球上价值最高的生态系统,被称为“地球之肾”。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通过健全湿地保护制度、改善湿地生态状况、加强湿地宣传教育、提升湿地科技水平、开展湿地交流合作等综合措施,创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湿地保护管理模式,为维护全球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和增进各国人民福祉作出了有益尝试和突出贡献。
湿地保护制度逐步健全。
湿地保护被纳入水资源管理、流域综合管理、土地利用等多个重大行业规划,国家出台了抢救性湿地保护政策,将湿地总面积、湿地保护面积纳入了中国资源环境指标体系。《全国湿地保护条例》已经完成起草工作,11个省(区)出台了省级湿地保护条例。2010年启动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建立了湿地保护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10年和2011年共安排资金4亿元。
湿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国家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近5年来,各级政府共投入资金30多亿元,完成湿地保护项目205个,恢复湿地近8万公顷。建立了湿地自然保护区500多处、各级湿地公园 340多处、国际重要湿地41处。主要江河源头及其中下游河流和湖泊湿地、主要沼泽湿地得到抢救性保护,部分项目区湿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湿地宣传教育丰富多彩。
我国政府广泛开展公众宣传教育,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组织开展了世界湿地日、中国湿地文化节、沿海湿地万里行、湿地使者行动等活动,形成了一批湿地宣传品牌。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单一主题内容的中国湿地博物馆,在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建立了一批湿地宣教馆,丰富了湿地文化的宣传阵地,扩大了湿地保护的社会影响。
湿地科技水平有效提升。
我国建立了由院士领衔的中国湿地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加强了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湿地科研机构建设。开展了湿地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在湿地与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防灾减灾等方面形成了一批科研成果,推广应用了一批湿地保护与恢复的实用技术。开展了湿地调查监测、国家重要湿地确认以及湿地生态系统健康价值功能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夯实了湿地保护的科技基础。
湿地交流合作深入开展。我国自1992年加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来,认真履行《湿地公约》,积极实施公约相关决议。2007年成立了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建立了湿地履约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了对国际重要湿地监管,公布了《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公报》。认真实施双边和多边政府间湿地保护合作项目,有力地推动了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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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